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和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亿万民生福祉,农村供水工程是一项保民生、得民心、稳增长的惠民工程,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地一道,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工程建设。经过多年扎实推进,我国已经建成了较为完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4%。

一、农村供水标准化现状

农村供水发展,标准支撑先行。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早在21世纪初国家启动大规模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阶段,水利部高度重视农村供水标准化建设。2004年,水利部、卫生部联合印发了《农村饮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了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等4项指标作为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的依据,这4项指标涵盖饮水“量”“质”两个基本属性,包括取水供水的时间(供水保证率)和空间用水(方便程度)两个维度,简单好用,一直沿用至今。

在水利部安排下,2004年,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编制出台了《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明确了工程规划、供水规模、水源选择、净化消毒、管网水力计算、工程验收和运行管理等内容,作为全国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主要技术依据。随着工作需要,分别于2014年和2019年对其进行了修订。

2006年,卫生部发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城乡供水水质指标和标准限值进行了规范。这是一本强制性标准,在保障饮水安全的前提下,针对农村供水特点,对千吨万人规模以下的小型分散供水工程的水质标准适当放宽要求,这是符合历史发展阶段和各地实际的科学安排。

为适应“两不愁三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评价和验收销号的需要,水利部组织编制了《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继续沿用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等4项评价指标。在水量、供水保证率方面,采取了更加细化和可操作性强的评价方法;在水质方面,按照供水规模采取了分类评价;在用水方便程度方面,对牧区进行了适当放宽。该标准得到了水利部、国务院扶贫办、卫生健康委采信,各地广泛使用,获得了国家标准委颁发的标准创新贡献奖。

二、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和改造

农村供水工程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底线要求,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2021年,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乡村振兴局等9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在供水工程规划设计、水源建设与保护、水厂建设和管理等环节中,新建工程要严格按照农村供水新标准进行建设,已建工程要对标整改,提升供水保障程度。

1.规划设计要点

衔接相关规划。农村供水工程是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在规划时,要坚持全局观念,跳出供水谈供水,必须依据区域总体规划和乡村振兴发展规划,与水资源等专业规划相协调,并充分考虑改厕,农村二、三产业用水等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发展用水需求。

优化工程布局。对于城乡接合部、城市周边的农村和城郊融合类村庄,优先实施城市供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覆盖,推进城乡供水融合发展。对于集聚提升类村庄,通过联网并网或新建、改扩建供水工程,提升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范围。对于特色保护类村庄,通过小型工程标准化建设和改造,提升供水保障水平。对于搬迁撤并类村庄,原则上不再新建工程,通过维修养护、加强管理和应急供水,守住农村供水安全底线。目标到2025年,农村供水工程布局不断优化,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升至88%,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的比例进一步加大。

合理界定建设与改造边界。各地已有一定的农村供水工程设施基础,是对原有工程进行“修修补补”的达标改造,还是新建供水工程,这需要进行详细的技术经济论证,多方面综合比选确定。原则上不再建设分散供水工程。目前,水利部已经安排编制行业标准“农村供水工程技术改造规程”,目的就是更好地指导地方合理采取技术改造方式,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合理确定供水规模。供水规模最重要的两个设计参数就是设计供水人口和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许多设计单位在设计农村供水人口时,包括户籍人口、机械增长人口和设计年限内的自然增长人口,通常人口数量设计过大,出现了“大马拉小车”现象,工程建设投入和运行成本高。据调研,在非人口集聚类的村庄,常住人口不足户籍人口的一半甚至更少。在确定设计供水人口数量时,要以居住在本地6个月以上的常住人口及节假日返乡的户籍人口计算为宜。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按照标准选择容易偏大,建议按照综合生活用水定额进行校核,并考虑到改厕,农村二、三产业和乡村旅游用水需求,南方地区农村居民用水定额不低于60 L/(人·日)、北方地区不低于40 L/(人·日),反推工程设计规模。需要说明的是,在乡村振兴阶段,消防用水量可不单独计算,但在供水管径和消防取水点的设计上,要符合相关要求。

2.水源工程

水源工程标准化建设和改造主要包括实施稳定水源工程建设和设置水源保护措施两个方面。

实施稳定水源工程建设。在对区域和农村供水工程两个尺度供用水需求平衡分析的基础上,优先利用大中型水库和引调水工程作为农村饮用水水源,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中小型水库。优先选择水质良好、水量充沛、取水和输水成本较低、便于保护的水源。在地下水限制开采的地区,要利用地表水或引调水作为农村供水水源。水库取水头部要实行表层或中层取水,避免底层取水,防止底泥对水质的干扰。

加快水源“划、立、治”。对于已建农村供水工程,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尽快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做到“应划尽划”。新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保护要与工程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实施,做到“三同时”。在水源保护范围内,要设置围栏和警示标识,开展环境综合治理。

3.供水工程

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和改造的范围很广,从各渠道反馈的问题和发展需求来看,农村供水水质、自动化监控、节水节能改造是重点也是薄弱环节,要做好施工质量验收。

合理配置净化消毒工艺。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和以地表水为水源的千人供水工程,要根据水源水质情况,合理配备净水设施设备,占地面积紧张时,可以采取装配式、模块化的一体化净水装置。南方自流供水的工程,可采取浸没式的超滤处理工艺。千人以上供水工程,要全面配套消毒设备。百人供水工程,要采取适宜的消毒措施。分散供水工程,要鼓励用水户喝煮沸后的水。

推行自动化监控。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和有条件的千人供水工程,加强水泵机组、净化消毒等主要供水设施设备的自动化监控系统建设,对水量、水质、水压等关键参数进行在线监测,实现安全、稳定、经济、高效供水,并具备向上级系统的数据远传功能。推进对水泵机组、闸阀等供水设备的远程控制,提升工作效率,降低供水成本。有条件的地区,结合水文、气象预报预测信息和水量供需能力分析,增强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打造智慧供水样板。

推行节水节能改造。西北和西南山区,有很多高扬程、长距离的供水工程,利用水源、调蓄水池和泵站之间的能耗耦合关系,实行优化调度,并利用峰谷电价,减少运行电耗。以地表水为水源的工程,加强气水反冲期改造,减少水厂自用水量。北方地区,采取建筑物外墙和室内保温等措施,防止供水设备冻损。采取水泵软启动或者变频供水等措施,降低能耗,保障供水设备安全。

强化施工质量验收。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改造推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工程实施完毕后,进行试运行和验收;特别要做好管网埋设、水池满水试验、管网水压试验和冲洗消毒等重要施工节点验收。对于供水不达标、质量不过关、资料档案不完整的项目,坚决把好验收关,确保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

4.输配水管网

输配水管网建设通常占农村供水工程投资的一半以上,也是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环节。

做好管网埋设。管网埋设直接关系到管网运行安全和冬季防冻。新建工程的管网必须要埋设至冻土层以下。已建工程的裸露或埋深不足的管网,做到“应埋尽埋”;受投入过多或施工条件影响较大时,根据先干后支、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等原则进行填埋或包裹。管道安装后覆土前,进行分段水压试验,防止漏水。

进行安全调控。山区供水静压过大时,必须设置减压池、减压阀等减压措施。在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取水头部,要安装止回阀,防止停电或断水后水泵和水表倒流。在供水地形高点设置空气阀,防止水管带气负压供水,破坏管道。在供水低洼处设置泄水阀,便于清洗和排空管道。

实施管网监控。对于规模化供水工程,可依托GIS地理信息系统,建立管网电子档案。当地面标志性建筑物发生变化和管网更新改造后,要对电子图及时更新。对于输配水距离较长、分水量较大的干支管网分水口或在进村前的总管上,安装计量水表或水量、水压在线传感器,实行在线监测。对电动阀门和输配水泵站推行远程启动,提升供水效率。

三、农村供水规范化管理

1.推行区域统管

依托县农村供水公司、管理总站、流域片区供水站等形式,成立县级统管单位,负责全县或相关流域片区农村供水工程的统一监管、运行管理和技术服务。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分区考核绩效措施,实现有制度管。浙江、河南等地采取这种方式,取得了很好效果。

2.健全管理责任

按照农村供水保障“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进农村供水管理“三个责任人”的落实,将姓名、职责和联系方式通过网络、公告牌等进行公示,确保有名有实有效。单村供水工程,充分利用现有公益性岗位和村集体收入,逐村逐工程落实管水员,推进“有人管”。

3.强化水费收缴

对农村居民生活、农村二三产业用水分类定价。对于供水规模利用率较低的工程,在充分征求用水户意见的基础上,推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执行水价覆盖不了供水成本的,地方政府要足额补齐。利用微信公众号、代收点、智能水表等方式,推行便捷方式收费。

4.加强水质检测

落实县级水质检测中心管理制度、人员和经费,加强对农村小型分散供水工程的水质检测。推进千吨万人供水工程配套完善水质化验室,建立水质日检制度,推行水质在线监测。推进生态环境部门水源水质检测和卫生健康部门饮用水水质监测数据共享。根据水质检测监测结果,及时调整优化净水工艺。

5.完善应急管理

针对干旱、洪涝、地震、水污染等突发事件造成的供水问题,不断修订完善县级农村供水和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应急预案。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储备应急供水物资,健全抢修队伍,落实县乡村和供水单位各级应急责任人,强化应急演练,确保应急供水机制真正发挥作用。


来源/《中国水利》2022年第3期

作者/胡孟(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处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文章分类: 行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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